自2024年10月14日起,太仓市委第一巡察组将对市文联党组开展为期二个月的巡察。为进一步落实“打铁必须自身硬”等要求,维护巡察工作纪律的严肃性,确保巡察工作客观公正、廉洁高效,现将巡察纪律公告如下,请贵单位予以积极配合,欢迎对巡察人员遵守纪律情况进行监督。如发现巡察人员有违反以下规定的,可向太仓市纪委监委反映。电话:0512-53890225,网络举报方式:太仓市纪委监委官方网站“太仓勤廉网”首页“信访举报”栏目。
1. 不准由被巡察单位和个人报销或补贴应该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2. 不准接受被巡察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或违规获取报酬。
3. 不准参加被巡察单位和个人安排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
4. 不准利用巡察工作知悉的工作秘密和内部信息谋取利益。
5. 不准利用巡察工作便利干预被巡察单位依法管理的资金、资产、资源的审批或分配使用。
6. 不准向被巡察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
7. 不准接受被巡察单位和个人的请托干预巡察工作。
8. 不准向被巡察单位和个人提出任何与巡察工作无关的要求。
中共太仓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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