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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
发布时间:2025-12-01
文章来源:太仓纪检
浏览次数:30256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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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监委组织机构包括:机关内设机构、派驻机构和下属事业单位。

机关内设机构具体为:办公室、纪检监察干部管理监督室、宣传教育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至第十纪检监察室(其中第七至第九纪检监察室分别挂牌市监委第一至第三派出监察员办公室)、监督审查技术室、案件审理室、机关党委。

此外,设有派驻机构和下属事业单位。


机关内设机构及职责简介

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筹备组织重要会议、活动,组织起草市纪委监委有关文件文稿,督促检查有关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牵头负责纪检监察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宜;负责全市纪检监察系统信息化建设的综合规划;负责机关后勤服务、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基建和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机关及派驻(派出)机构涉案款物保管等。

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开展政策理论及重大课题调查研究,起草重要文件文稿。负责提出全市纪检监察制度建设规划、计划和立规建议,起草、修改纪检监察规范性文件,参与起草制定相关规范性文件,负责纪检监察相关制度的咨询答复、解释指导、评估、备案审查、清理、编纂;负责市纪委监委机关的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管理服务;在监督检查室、审查调查室专题分析基础上,研究提出纪律检查建议或者监察建议方案等。

纪检监察干部管理监督室。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市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负责市纪委监委机关各部门、派驻机构、市委巡察工作办公室及市委巡察组中关系在市纪委的人员的干部人事工作;会同有关方面,负责市纪委监委派驻(派出)机构、镇(区、街道)纪(工)委、市属国有企事业单位纪检机构领导班子成员的提名、考察、任免、考核等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协调办理市管干部任职前回复市委组织部意见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等。

负责监督检查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受理全市纪检监察干部涉嫌违反党纪、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等问题的举报,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提出处置意见并负责问题线索初步核实及立案审查调查工作;对市纪委监委机关各部门的制度机制运行情况进行检查评估等。

宣传教育室。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以及廉洁文化建设工作;负责机关的新闻事务、网络信息及宣传平台更新维护等。

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综合协调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综合协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综合协调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综合协调整治群众身边和扶贫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协调党内监督、党的问责等方面工作,协调监督检查室研判评估单位(地区)的政治生态,推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综合协调市纪委监委机关参与调查的事故、事件中涉及的监督对象违纪违法行为和需要问责情形的调查处理工作;综合分析党风政风监督工作情况,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工作建议,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协调推进监督检查室开展日常监督工作,对其处置问题线索进行监督审核;承担市惩治腐败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等。

信访室。负责受理对党的组织、党员违反党纪行为和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等的检举、控告;归口受理市委管理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以及监察对象涉嫌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等的信访举报,统一接收上级纪委监委交办、领导批办和有关方面移交、报送的相关信访举报,分类摘要后将问题线索类信访举报移交有关部门,定期跟踪,实行闭环管理;交办督办转送下级纪检监察机构办理的信访举报,并进行监督检查;受理对市纪委监委作出的党纪政务处分或者其他处理决定不服的申诉、复审申请;综合分析信访举报情况;接待群众来访,处理群众来信和电话网络举报事项等。

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履行线索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办理、统计分析等职责;统一受理上级纪委监委交办、领导批办和有关方面移交、报送的问题线索,提出分办意见,移交监督检查室、审查调查室或者纪检监察干部管理监督室,对相关处置情况进行审核、会商,实行集中管理、动态更新、定期汇总核对;组织初核拟立案、拟了结问题线索会商和留置措施呈报审批;负责涉嫌严重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问题线索的指定管辖;统一受理下级纪检监察机构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报告;联系协调审查调查工作中与司法等部门有关事项;对调查措施使用进行监督管理,监督检查依规依纪依法安全办案情况;统筹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负责办案场所的维护管理;承担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等。

第一至第十纪检监察室(其中第七至第九纪检监察室分别挂牌市监委第一至第三派出监察员办公室)。主要履行执纪审查、依法调查处置,以及依规依纪依法监督的职责。承办涉嫌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线索的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研究分析典型案件;可以办理下一级纪检监察组织管辖范围内的事项;监督检查联系单位(地区)领导班子及市管干部遵守、执行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重大决策部署,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方面的情况;监督检查联系单位(地区)党组织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情况,综合分析研判政治生态,指导、检查、督促联系单位纪检机构、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镇(区、街道)落实纪检、监察责任;综合、协调、指导联系单位(地区)的纪检监察工作,强化日常监督、专责监督,按有关规定开展问责工作,对应当予以问责的失职失责情形进行调查处理。根据授权使用核查权限处置反映市管干部、所辖基层干部及其他行使公权力的管理人员的问题线索,研究分析典型案件等。

监督审查技术室。主要职责:统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相关数据平台及业务系统的应用维护,提供信息查询和分析研判服务;统筹电子数据调查和其他技术支持;协助开展勘验检查、鉴定等证据收集、固定工作等。

案件审理室。负责审理市纪委监委直接审查调查和乡(科)级党的组织、纪检机构报批或者备案的违反党纪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案件,严格依规依纪依法提出处理或者处分意见;按有关规定做好与司法部门的协商、对接等工作;承办对市纪委监委作出的党纪政务处分或者其他处理决定不服的申诉、申请复审案件,以及其他需要由市纪委办理的申诉案件等。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市委巡察机构的党群工作。


派驻机构及职责简介

第一派驻纪检监察组

驻在部门:市委办公室

负责综合监督:市委办公室(市委研究室、市委机要局、市国家保密局、市国家密码管理局、市档案局)、市人大机关、市政协机关、市史志办公室、市档案馆、市接待办公室、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等7家单位。

第二派驻纪检监察组

驻在部门:市政府办公室

负责综合监督: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研究室、市政府外事办公室)、市司法局、市数据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市机关事务中心等4家单位。

负责监察监督:苏州健雄职业技术学院。

第三派驻纪检监察组

驻在部门:市委组织部

负责综合监督:市委组织部(市委市级机关工作委员会、市公务员局)、市委社会工作部(市委“两新”工委)、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市委老干部局(市委离退休干部工作委员会)、市委党校(市行政学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信访局等7家单位。

第四派驻纪检监察组

驻在部门:市委宣传部

负责综合监督:市委宣传部(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市新闻出版局〈市版权局〉、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市委对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市政府侨务办公室)、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市文物局)、市总工会机关、共青团太仓市委员会机关、市妇女联合会机关、市科学技术协会机关、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机关、市归侨侨眷联合会机关、市工商业联合会机关、市残疾人联合会机关、市哲学社会科学界联合会机关等12家单位。

负责监察监督:市融媒体中心。

第五派驻纪检监察组

驻在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负责综合监督: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疾病预防控制局、市中医药管理局)、市医疗保障局、市红十字会机关等3家单位。

第六派驻纪检监察组

驻在部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负责综合监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口岸办公室)、市供销合作总社、市招商局等5家单位。

第七派驻纪检监察组

驻在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负责综合监督: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学技术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知识产权局)、市检验检测中心等4家单位。

第八派驻纪检监察组

驻在部门:市教育局

负责综合监督: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市审计局、市统计局等3家单位。

第九派驻纪检监察组

驻在部门:市财政局

负责综合监督:市财政局(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市国有资产运行服务中心等2家单位。

负责监察监督:市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市城投集团有限公司、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市文化教育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市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等6家市属国有企业。

第十派驻纪检监察组

驻在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负责综合监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民政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等3家单位。

第十一派驻纪检监察组

驻在部门:市城市管理局

负责综合监督:市城市管理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应急管理局等2家单位。

第十二派驻纪检监察组

驻在部门:市农业农村局

负责综合监督: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水务局等2家单位。

第十三派驻纪检监察组

驻在部门:市公安局

负责综合监督:市委政法委机关、市公安局、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社会治理现代化综合指挥中心(市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等5家单位。

第十四派驻纪检监察组

主要承担组织协调、监督检查、服务保障等职能。


下属事业单位及职责简介

审查调查技术管理中心。主要职责:协助开展信息查询和分析研判、电子数据提取和恢复、技术支持保障以及承担市纪委监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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