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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元旦”“春节”节日期间加强作风建设 开展“清风行动”督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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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太仓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太仓高新区,旅游度假区,科教新城,娄东街道,市委各部委办局,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健雄学院:  

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就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作出重要批示。中央、省委、苏州市委和市委就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分别进行了工作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为切实抓好元旦春节期间作风建设,坚持不懈纠“四风”、转作风,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现就节日期间开展“清风行动”督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化思想认识,坚决贯彻新时期作风建设新要求新部署  党的十九大对加强作风建设作出了新部署,十九届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就新华社一篇《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值得警惕》的文章作出重要指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文章反映的情况,看似新表现,实则老问题,再次表明“四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反复性。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12月25日至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民主生活会,习近平总书记主持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再次强调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同我们党的性质宗旨和优良作风格格不入,是我们党的大敌、人民的大敌。要求紧密联系具体实际,既解决老问题,也察觉新问题;既解决显性问题,也解决隐性问题;既解决表层次问题,也解决深层次问题,抓出习惯,抓出长效。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讲话精神,并与学习贯彻十九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结合起来,推动党员干部不断深化思想认识,增强“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四风”问题的顽固性反复性,以永远在路上的恒心和韧劲,不断把作风建设引向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转作风改作风情况作为年底述职述责述廉以及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

二、采取过硬措施,坚持不懈纠“四风”、转作风  各地各部门党委(党组)要自觉担负起作风建设的主体责任,结合市委部署开展的“四风”问题整治专项行动,认真查摆本地本部门 “四风”突出问题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新表现,逐条逐项抓好对照检查,采取过硬措施,扎实抓好整改。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从自身做起,带头执行作风建设规定,带头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带头整改“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突出问题,以上率下、层层带动。  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发扬钉钉子精神,从一件件小事抓起,既关注节日期间违规收受礼金礼品、违规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等易发多发问题,驰而不息、精准发力、动辄则咎,又紧盯穿上“隐身衣”、躲进“青纱帐”等改头换面、花样翻新的“四风”问题新动向、新表现,充分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和各类信息平台等大数据资源,深挖细查问题线索,增强监督检查实效。  

三、严格执纪问责,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  坚持越往后执纪越严,继续保持对“四风”问题露头就打的高压态势,对十九大后仍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规避组织监督、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规违纪的党员干部,一律从严处理。对执纪审查中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先于其他问题查处和通报。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在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当事人的同时,对违纪行为背后的失责问题,要上追一级,严肃问责。对职能部门未履行好监管责任,该发现问题没有发现,或者发现问题后不处置的,同样予以问责。坚持标本兼治,查找制度机制漏洞,修订完善现有制度,有针对性地建章立制,推动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作风建设制度体系。加大对具有典型性、代表性以及重大“四风”问题案件的通报曝光力度,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对于十九大后仍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党员干部,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原则上都将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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