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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专项督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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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镇党委,太仓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太仓高新区、旅游度假区党工委,科教新城、娄东街道党工委,市委各部委办局,市各委办局党组织,市各人民团体党组织,各直属单位党组织,健雄学院党委:  

为锲而不舍把纠正“四风”往深里抓,把作风建设的螺丝拧的更紧、工作做得更实,现就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专项督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紧紧咬住“责任”,认真开展自查自纠  各级党组织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从政治和大局的高度来谋划推进作风建设,把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作为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任务抓紧抓实。要保持永远的韧劲和恒心,在紧盯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防止反弹回潮的同时,认真查摆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新表现,坚决防范和杜绝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突出问题。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发挥“头雁效应”,带头转变作风,带头履责压责,带头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  

二、突出问题导向,联动开展重点督查  在各地各部门自查的基础上,市纪委将统筹协调有关职能部门,重点针对中办国办新印发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以及公务接待等文件制度执行情况,通过现场核查、重点抽查、财务检查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  

三、坚持严督快查,保持震慑高压常在  积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坚持对“四风”问题扭住不放、露头就打,轻微问题坚决督促整改落实,明显问题依纪依规予以相应处理。越往后执纪越严,对十九大后仍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党员干部,一律从严查处,点名道姓通报曝光。用好问责利器,对落实主体责任或监督责任不力的单位,予以严肃问责。 

中共太仓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8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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