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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桥镇党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8-04-23
文章来源:太仓勤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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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二巡察组于2017年10月9日至11月30日对浮桥镇党委开展了巡察,并于2018年1月12日反馈了巡察意见。市委巡察反馈意见以来,浮桥镇党委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责任和重要政治任务来抓,从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体制机制、健全制度体系等方面入手,不断巩固扩大巡察成果,真正使整改的过程成为增强“四个意识”、落实主体责任、推动改革发展的过程。浮桥镇党委将巡察指出的3个方面14项问题,细化分解为57项整改任务,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学习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深化政治巡视巡察的有关文件,提高思想认识,并对整改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明确整改责任。目前,市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意见,正在按序时推进整改落实。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关于党的领导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四个意识”树立不够牢固问题的整改

    一是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浮桥镇党委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工作主题,举办“旗帜鲜明讲政治”等中心组专题交流研讨,组织镇三套班子听取“喜迎十九大·实干建新功”等专题党课2次,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活动,轮训、培训党员4000多人次。二是完善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度化推进党委中心组学习,将“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省委“两聚一高”和苏州市委“创新四问”等决策部署纳入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提升驾驭发展、推动发展的能力。三是科学谋划浮桥整体发展。紧紧围绕区镇一体化发展要求,坚持区镇规划、建设、土地利用、财税、干部管理“五个统一”,民生工作重心向管理区、村(社区)一线下沉。加快富民强村步伐,全面加大土地流转力度,2017年新增村集体土地流转面积近1.2万亩,流转率超63%;做亮品牌特色,大力推进农旅融合发展,蟹稻米、黄桃、猕猴桃、黑蒜、草莓等特色农产品知名度不断增强。

    2.关于贯彻执行上级政策不够彻底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研究部署。制定出台《浮桥镇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实行班子领导带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挂钩联系制度。配齐配强安全生产干部队伍,建立健全安监网格员考核制度,加强绩效考核管理,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二是扎实推进专项整治工作。2017年,全面完成315个“三沿”环境整治项目和765个城乡环境长效管理项目整治任务;关停存在环境问题的企业(作坊)104家;拆除养殖场54家,清空5家;完成季泾塘等20条原黑臭水体河道综合治理,完成河道清淤15条,河道长效保洁337条。大力推进人居大棚整治,目前已完成整治搬离978只。全面加大对木材生产加工企业的监管工作力度,彻底解决“新仓桥南”地区木材作坊等问题。三是严厉打击“两违”现象。严格落实《太仓市进一步加强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管理工作意见》文件要求,充分发挥联动中心网格员作用和村(社区)属地管理职能,建立国土、建管、城管等快速联动执法机制,做到“两违”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处置,2017年至今,共拆除“两违”271处,清理面积76211平方米。四是补齐社会民生事业短板。着力解决安置房欠帐,加快办理、颁发不动产证,2017年共发放不动产证1150本。制定计划,分类分步解决农民危房欠款问题。全面实施管理区(被撤并镇)、老镇区整治提升,今年年底,全面完成老闸、九曲、时思管理区整治提升工作;明年6月,完成浏家港、牌楼管理区整治提升工作。五是切实做好安置房选址规划、完善安置小区配套基础设施。计划投入1400万元对牌楼小区、华能小区等安置小区进行提档。认真做好安置房选址工作,在位置好、群众接受度高的地块建设安置房。在安置房选址、房型设计前,广泛听取村(社区)和群众的意见,组织专家评审优选方案,并根据规划审批程序进行批前公示,提高公众参与度。

    3.关于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问题的整改

    一是规范“三重一大”等事项决策程序。完善镇党委议事决策规则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党委会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进行决策。二是强化责任担当。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防错容错纠错机制鼓励党政干部争先创优、干事创业的暂行办法》,建立督促、检查、提醒机制,切实解决干部干事创业进取精神不足、不敢担当等问题。三是建立联系群众常态机制。实行班子领导挂钩联系村(社区)制度,开展“三访三促”、“六个一”基层调研走访活动,全体机关干部累计下基层8240人次,走访家庭3378户,走访企业2194家,帮助解决问题719个。

    二、关于党的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不断强化对党建工作的专题研究。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把思想政治建设作为领导班子建设的核心和灵魂。全面落实党建主体责任,制定浮桥镇党建工作要点,每季度召开专题党委会,研究全镇党建工作。二是完善管党治党制度。强化浮桥镇党委党建工作职责,不断探索和运用新的党建载体和方法,努力形成镇党委书记抓总、班子成员抓分管领域的工作新机制。定期听取各党组织党建工作汇报,召开2017年度浮桥镇抓基层党建述职会。三是完善考核机制。研究制定《浮桥镇2018年度村(社区)履职履约工作实绩评估办法》,实施“双百”评估,进一步加大党建工作评估比重,评估结果与年终奖惩挂钩,全面激发基层党组织建设活力。

    2.关于党的思想政治建设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

    一是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二是扎实开展主题教育。研究制定《浮桥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四围绕四提升”深化行动实施方案》,明确“六个坚持”和15项重点工作,常态化推进“两学一做”活动。三是狠抓党建理论知识的学习。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规范开展党委中心组学习。建立“浮桥镇三套班子”、“浮桥镇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微信群,围绕十九大精神、党纪党规、新《党章》等创新开展积累式学习。

    3.关于党的组织建设不够健全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对基层党组织管理。严格执行党组织换届选举程序,配齐村(社区)专职党务副书记。大力开展“组织找党员、党员找组织”活动,对“空壳”非公企业党组织进行整顿和清理。二是严格党员教育管理。落实发展党员“提质工程”,完善党员发展相关材料要求,2017年共发展21名党员。制定出台《浮桥镇党费收缴工作制度》,实行党费专人负责,严格按月收缴,每季通报收缴情况。三是对村居党组织党建阵地升级全覆盖。强化党的阵地建设,做好“五个先锋”和六大模块的展示,进一步提升红色元素,积极营造宣传十九大精神的浓烈氛围。

    4.关于党内政治生活开展不正常问题的整改

    一是进一步规范支部组织生活。把“三会一课”、读书活动、扶贫帮困等活动作为“统一活动日”的重要组织形式,按时开展组织生活。强化对党支部工作的检查,组织开展一支部一清单检查工作。二是进一步明确民主生活会标准要求。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认真落实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按要求召开浮桥镇三套班子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红脸”和“出汗”效果。制定出台《浮桥镇干部谈心谈话实施办法》,进一步拓宽倾听广大干部想法的渠道。三是严格执行“统一活动日”制度。班子领导带头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进一步丰富活动形式,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等形式多样化开展支部活动,提高党员参与率,满意率。举办“走基地、看变化、聚力量”、“欢庆十九大·百姓一家亲”等主题党日活动。

    5.关于干部队伍管理不够完善问题的整改

    一是规范干部选拔工作。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严格遵守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相关程序和《太仓市机关事业单位中层干部管理办法》,制定出台《浮桥镇中层干部管理办法》。完善干部定期轮岗制度,制定出台《浮桥镇机关股职干部轮岗交流暂行办法》,有计划推进轮岗交流工作。二是加强干部梯队培养。根据《太仓市加快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意见》的要求,全面启动“年轻干部成长+”计划,有序推进年轻干部的选拔任用,特别是对“90后”正股职干部和25岁左右及以下副股职干部的选用。三是加强干部队伍管理。按照实际工作职能和岗位职责,合理调整镇机关内设科室、镇管事业单位和各管委会的岗位职数,努力做到人、岗、职的进一步合理配置。四是加强编外用工管理。规范编外人员招聘流程,严把进口关。由镇招聘工作小组或市人力资源公司根据各岗位实际需求,采取公平、公正、公开方式面向社会统一招聘,强化人员管理。五是规范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执行。落实党员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组织党委中心组成员和科级以上干部专题学习“两项法规”,做好每年集中填报和即时报告。

    三、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主体责任落而不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落实主体责任。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管理体制,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研究会,研究部署全镇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召开2017年度浮桥镇述职述责述廉述法述意识形态暨年度考核测评会议,镇党委书记、镇长带头进行述责述廉。二是加强压力传导。厘清“浮桥镇党委、党委主要负责人、党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纪委”四份责任清单。党委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把党风廉政工作要求融入具体分管工作,积极落实个性化“1+X”清单制度。认真开展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加强党内监督,围绕重点工作、8小时外、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情况开展廉政谈话。三是落实“三转”到位。按照《中共江苏省纪委关于县(市、区)、乡(镇)纪委进一步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意见 》要求,逐步配齐配强纪检监察干部,细化任务分工,落实监督责任。四是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加强查摆廉政风险点,完善防控措施,全面构建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体系,以巡察反馈意见中提及的问题为导向,各部门制定、完善相关工作制度、细化操作办法。五是支持镇纪委执纪查案。旗帜鲜明地支持镇纪委加大监督执纪和查办案件工作力度。

    2.关于监督责任抓而不紧问题的整改

    一是落实监督责任。实践运用“四种形态”,注重运用“第一种形态”,落实谈话预防,2017年共开展勤政廉政、日常沟通等谈话110人次。严格执行“责任倒查”和“一案双查”制度,布置启用谈话室。二是加强问题线索寻找。提升纪检干部队伍业务能力,积极主动查办案件。做好2017年市纪委转交办9件信访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做好12345便民服务热线、寒山闻钟等相关工作,做到及时答复。做好巡察交办件工作,对巡察组交办的23件信访件已全部办结。三是发挥办案综合效应。通过析案查漏、通报案件情况等方法加强对党员干部的警示教育。

    3.关于执行“八项规定”精神不够坚决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对 “八项规定”精神有关接待禁止性规定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开展“清风行动”,对机关食堂、工会、公务用车、三公经费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二是规范内部管理。健全完善公务接待和公务用车制度,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浮桥镇机关公务接待用餐的有关规定》、《浮桥镇公务用车管理制度》。调整浮桥镇内部审计领导小组,加强对村(社区)和下属事业单位审计监管工作。三是规范财务报支手续。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培训,规范相关业务手续,规范村(社区)印章管理。规范工会福利支出,杜绝巧立名目发放津补贴现象。四是调整相关财务人员。对派驻的村(涉农社区)出纳当选村(涉农社区)两委成员的,由第三方重新进行公开招聘财务人员,充实到相关的村负责财务工作。

    4.关于政府投资工程项目问题突出问题的整改

    一是完善政府投资项目操作流程。从2018年起,村居工程明确由各村(社区)负责实施,镇建管所具体指导,政府对各村(社区)的建设工程进行考核。修改制定《浮桥镇小型工程及村居工程管理办法(试行)》,规范招投标程序。严格执行建设工程联系单、签证单制度。二是进一步规范招投标程序。强化浮桥镇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公开招标信息,降低准入门槛,加强对预选承包商的管理,严格投标人资格审查。严厉打击资质挂靠现象。三是严格履行公开招投标程序。完善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对达到招标规模标准的政府投资工程类项目,严格按照公开招标程序执行。规范评标流程,推进工程招标的法制化、规范化、透明化。四是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后管理工作。对中标后的建设工程明确各方职责,团结协作推进项目建设。严厉打击转包、分包行为。严格执行工程例会制度,落实建设工程档案制度,明确政府工程项目审计制度。

    5.关于企业拆迁管理混乱问题的整改

    一是全面梳理完善企业拆迁补偿政策。完成浮桥镇动迁安置政策文件汇编、浮桥镇企业动迁文件汇编,调整浮桥镇动迁安置领导小组。健全完善动迁安置内部管理制度,细化岗位职责,防止权力滥用和寻租。二是严格执行拆迁补偿政策。在企业动迁过程中,严格按照苏州市、太仓市和港区有关文件精神,明确企业拆迁补偿范围、补偿标准,委托有资质的评估中介机构,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规定进行评估补偿。三是加强残值资产管理。制定完善残值资产处置办法,规范管理,建立浮桥镇旧设备、旧材料回购单位名录,相关残值资产由名录单位进行公开竞价收购。

    6.关于集体“三资”管理不完善问题的整改

    一是强化资产管理。研究制定《浮桥镇集体资产管理方案(试行)》,成立集体资产管理领导小组。强化资产的基础管理,完善集体资产台帐。加强集体“三资”管理,坚决杜绝平台外交易。二是加强租金收缴。针对租赁合同到期和新增新签的合同,按照《方案》有关规定,严格执行租赁指导价,结合实际,按照统一文本签订租赁合同。对全镇租金欠交情况进行全面梳理,进一步强化租金催缴工作。三是规范合作社运作。加强对村(社区)的指导工作,组织相关培训,按照上级规定,进一步强化合作社管理。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市委巡察要求,继续发扬“钉钉子”精神,紧盯各项整改任务,全力以赴抓好落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深入。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对已经形成制度、需长期坚持的事项,常抓不懈,着力打好持久战;对正在整改的事项,紧盯不放,直至见效。各级党组织要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把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长期任务,坚决防止整改落实走过场、一阵风,真正使整改的过程成为凝心聚力推动发展的过程。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53700653;邮寄地址:太仓市北环路12号浮桥镇人民政府1707办公室;电子邮箱:415189074@qq.com。

  

                                                                   中共太仓市浮桥镇委员会

                                                                    2018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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