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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仓市公安局原政委、党委副书记沈明亮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发布时间:2021-11-03
文章来源:太仓纪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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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经太仓市委批准,太仓市纪委监委对太仓市公安局原政委、党委副书记、四级高级警长沈明亮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沈明亮理想信念缺失,背弃初心使命,党员意识淡薄,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违反干部选拔任用规定;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干预司法活动;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不良影响;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

沈明亮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太仓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太仓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沈明亮开除党籍处分;由太仓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沈明亮简历

沈明亮,男,汉族,1963年2月出生,江苏太仓人,中央党校大学学历,1980年8月参加工作,1989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0年8月,太仓县经编厂职工;1984年12月起,历任太仓县公安局浏河派出所民警、副所长,太仓市公安局浏河派出所副所长、所长,太仓市公安局浏河公安分局局长,太仓市公安局副局长、刑事侦查大队大队长;1998年12月,任太仓市公安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刑事侦查大队大队长;2000年8月,任太仓市公安局党组成员、副局长(2004年12月明确为正科级);2006年4月,任太仓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2011年1月,任太仓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副局长;2011年11月,任太仓市公安局政委、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2012年1月,任太仓市公安局政委、党委副书记;2019年2月,被免去太仓市公安局政委、党委副书记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任太仓市公安局一级警长;2019年5月,任太仓市公安局四级高级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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