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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监委发出通知:进一步严明疫情防控工作纪律
发布时间:2021-08-04
文章来源:太仓纪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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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当前疫情防控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严明疫情防控工作纪律,今天,市纪委监委印发《关于加强当前疫情防控政治监督 严明疫情防控工作纪律的通知》,监督推动保障党中央和省委、苏州市委、太仓市委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通知》指出,要提高政治站位,主动围绕市委关于疫情防控最新部署要求,突出政治监督首责,把疫情防控监督作为当前头等大事、第一要务,切实以最坚决、最果断、最严格、最有力的举措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全程监督、稳慎监督,维护全市全省全国防疫大局、发展大局,以实际行动做到“两个维护”。

     《通知》要求,要坚持人民立场,聚焦外防输入、内防发生,围绕人员管控、流调溯源、核酸检测、疫苗接种等重点,以及“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和大型聚集性活动报批等要求,立足“三个紧盯”开展监督检查。紧盯做好“人防”加强监督,督促属地、部门和单位高效运转“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机制,提高社区核查效率,确保底数清、数字准、情况明;紧盯做好“物防”加强监督,推动落实进口冷链物品、进口货物、国内重点地区入太快递包裹监管措施,做好物品消杀、核酸检测等防控工作;紧盯做好“地防”加强监督,推动规范医疗卫生机构、商场、超市、餐饮、酒店、车站、银行等重点场所管控,督促做好交通通道查验等工作,确保各项防控措施常态高效运转。

     《通知》强调,要严明纪律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纪律,严格做到“八个不准”,即:不准在疫情防控中有不担当不作为、擅离职守、推诿扯皮、消极应付、行动迟缓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准贯彻落实疫情防控要求不严、不力,虚报、瞒报、漏报、迟报相关数据信息;不准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组织或参与集聚性活动;不准影响干扰或不配合开展人员排查、两码联查、健康申报、封控管理、人员隔离等防控措施;不准未经批准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或与确诊病例有密切接触,不及时、不如实向组织和疫情防控机构报告;不准通过互联网、社交软件等途径散布谣言,擅自发布、传播、泄露非公开的疫情工作信息资料;不准搞“表格抗疫”,随意要求报送不必要的数据、材料,增加基层负担;不准贪污、挪用、截留、挤占疫情防控款物。

市纪委监委成立疫情防控专项监督组,采取“室组地”联动、“四不两直”等方式,主动靠前、下沉一线开展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薄弱环节和工作漏洞,及时向相关部门或单位通报情况,推动迅速整改;对发现违反“八个不准”疫情防控纪律要求的,一律从严从快查处问责。同时,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带头严格落实防疫要求,带头严格履行防疫责任,切实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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