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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党委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1-05-27
文章来源:市委巡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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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二巡察组于2020910日至20201130日对市司法局党委开展了巡察,并于20201223日向市司法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市司法局党委高度重视巡察反馈的问题,以严肃认真的态度,严格细致的措施,切实抓好巡察整改工作。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局党委召开专题会议,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和政治担当。

二是强化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3次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形成《市司法局党委关于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研究确定了70条整改措施。

三是狠抓整改落实,确保整改成效。建立定期通报制度,以专题会议、工作推进会、党委会等形式,及时通报整改推进情况、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打算。严格对照《整改方案》,狠抓时序进度和责任落实,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

1.关于中心组学习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

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确定必读书目编制学习计划,开展集体研讨交流。及时学习贯彻习近平最新重要讲话交流学习体会出台《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计划》,开设光辉大讲堂每日必学,每日晨读及每日四点半讲习会,制定学习任务清单、编印学习资料。开展全市司法行政重点工作调研。开展扫黑除恶专题学习。

2.关于思想引领作用不够明显问题的整改

组织重点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四史相关内容。丰富“5+X”主题党日活动内容。表彰司法光辉岗,颁发光辉工程突出贡献奖、评选担当作为好干部。开展律师行业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主题系列活动,修订《太仓市法律服务行业诚信质量综合指数评估方案》,将律所开展律师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列入考核评估。

3.关于学习效果不明显问题的整改

开展党员冬训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主题大讨论活动,撰写学习体会,学以致用,开展重点课题调研,推动学习成果转化。参加苏州市党员冬训知识竞赛。制定《学习强国”APP积分排名激励办法(试行)》,将学习完成情况纳入SUN绩效考核评价。加强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内容》知识宣传,组织开展应知应会考试。

(二)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大决策部署还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4.关于政治站位不够高问题的整改

深入贯彻中央、省、市有关扫黑除恶工作要求和部署,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纳入局党委会首议议题,发挥党委统揽全局的核心作用,提升全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统筹部署能力,提高全系统人员的认识和站位。法治宣传、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法律服务、人民调解四个工作专班根据职能分工持续推进工作。

5.关于组织领导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调整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制定扫黑除恶第一负责人靠前指挥清单,强化第一责任人靠前指挥力度。开展全系统警示教育,集中收看警示教育片。制定出台《法律服务行业专项警示教育常态化工作实施意见》。

6.关于线索摸排成效不明显问题的整改

组织开展九类人员”“五类对象专项排查。建立重点人员全方位排摸机制。对原罪名涉黑涉恶的两类人员建立一人一档,针对性开展管控帮教措施。每月滚动开展问题线索摸排。建立矫正小组协同责任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对三类人员彻底摸排。每季度召开司法所长工作例会和矛盾纠纷排查工作会议。结合各类刑事民间借贷等案件的办理进行涉黑涉恶线索摸排。

7.关于长效机制不够健全问题的整改

印发《太仓市司法局扫黑除恶工作长效机制》,不断巩固深化中央扫黑除恶督导成果,持续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形成打击、整治、管理、建设的长效机制体系,实现扫黑除恶工作的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

(三)关于落实中央、省市司法行政工作决策部署存在差距问题的整改

8.关于公共法律服务不够完善问题的整改

启动八五普法规划谋划。配强配足值班律师,升级12348热线座席,加接听业务培训,提高热线满意率。提请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强专职调解员队伍建设 促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意见》,重点办好调解为民15件实事。加强与公调、检调、诉调、访调对接力度。推进镇、村(社区)专职人民调解员全覆盖。修订完善《太仓市城乡社区公共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建立公共法律服务线上考勤制度,确保全覆盖的有效性。健全法律明白人队伍建设制度。组织开展农民工学法活动。

9.关于营造法治营商环境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指导各地各有关部门加强涉企法治宣传。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会同市工信局在其网络平台《太仓市企业服务总入口》的办事汇中增加服务企业内容。建立沙溪生物医药产业园和大科园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推进公共法律服务进太仓软件园,年内实现全覆盖。对全市1996年至2020年间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重点清理影响营商环境涉企规范性文件。

10.关于部分工作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提请市政府办公室印发2021年行政执法监督计划,对全年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进行统筹安排。出台《市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工作规则》。落实苏州涉企行政处罚免罚减罚清单2.0。启动社区矫正执法规范提升年活动。对司法所和律师事务所业务管理、队伍建设开展全覆盖式季度、半年度实地巡查和年度考核工作。

(四)关于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11.关于决策部署力度不强问题的整改

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要求,每半年开展1次意识形态专题研究。强化下属事业单位开展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督查深入开展思想发动,重点抓好政治教育、党史学习教育、警示教育、英模教育等四项教育,教育引导广大干警永葆忠诚纯洁可靠本色。

12.关于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问题的整改

编制《市司法局意识形态工作制度汇编》,系统化落实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制度要求。建立《太仓市司法局保密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重要内容列入班子成员述职报告、民主生活会报告中。

13.关于阵地建设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

微博、微信每日推送原创信息动态,重点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法治建设、公共法律服务、行政执法改革等方面取得的新成效和先进典型事迹。修订《信息新闻宣传考核办法》,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和信息发布内容。开展政务新媒体专项检查。改版推出法治强市·光辉太仓微信公众号,定期推送以案释法案例。加大推送全市重点部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相关信息力度。开展八五普法建议、第七届法治文化节项目征集等活动。启动2021年度13项司法惠民实事工程建设。对全市77个省级民主法治村和法治宣传阵地全面回头看,实行淘汰制。

(五)关于纠正四风方面还存在差距问题的整改

14.关于基层调研指导不够问题的整改

完善政治指导员工作联系制度,健全领导干部挂钩基层机制。连续开展第九个暖阳一号行动、法润春风行动和五月的阳光公共法律服务活动。领导干部挂钩乡镇、挂钩律所开展基层走访、阳光扶贫。全市11个板块在全省率先实现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全建成。出台《关于加强协调小组与镇(区、街道)挂钩联系结对帮建 促进建设更高水平法治太仓的实施意见》,在全市形成“4511”结对帮建工作机制。组织召开城乡社区公共法律顾问座谈会。加强市级非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开展基层人民调解员培训,开设远程调解专家门诊。

15.关于工作作风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

修订完善《司法行政信息新闻管理办法》,严格审核政务新媒体上推送的信息、内容、数据。对扫黑除恶相关信息数据严格把关。修订《太仓市人民调解个案补贴实施办法》和规范制作调解卷宗标准。规范各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运行,详实记录会议内容事项,还原会议过程。落实证明材料清单制度,汇编公证事项证明材料清单。规范各类公证事项办证流程,提高服务效率。

16.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依然存在问题的整改

制定年度发文计划,严控发文数量和发送范围。严格发文审批提高办文质量和效率。坚持以人民满意度为标准指导工作,提高法治满意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受益,谁保障的原则建立健全有人管、管得住、管得好的管理机制,经常性开展法治督查和工作督查,督促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和主管部门、企事业调委会开展工作。坚持开门治警和机关开放日制度主动接收群众监督

(六)关于制度执行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

17.关于公务接待制度落实不够问题的整改

开展《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和《太仓市司法局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专题学习,严格执行规定,规范公务接待日常管理,严控接待范围;严格财务审核,保证审批资料齐全、手续完整。

18.关于财务管理审核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修订完善《太仓市司法局财务管理制度》,坚持重大资金使用讨论制度,加强财务收支管理,规范经费审批报销手续规范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加强财务审核,落实大额资金使用预算审批制度。制定出台《重点普法项目实施办法(暂行)》。编制年度重点普法项目计划,规范重点普法项目管理流程,确保重点普法项目质量和效益。

19. 关于资产管理不完善问题的整改

对固定资产补记入账,完成无人律所智能终端补记入账工作,公证律师楼已移交资产经营公司;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对全局办公设备等固定资产进行重新梳理,补漏登记落实责任制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20.关于专项资金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加强资金管理,规范经费支出,提高专项经费预算的准确性及专项经费的使用率。加强对转移支付经费的监管。规范执行人民调解个案补贴制度,完善案件审查机制。做好年度公共法律服务经费预算,修订完善《太仓市城乡社区公共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并对照考评分数按实发放公共法律顾问费。

21.关于项目采购未按要求问题的整改

加强业务学习,明确采购单位工作职责,强化采购人的主体责任。针对政府采购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认真排查廉政风险。进一步编细编实政府采购年度预算,确保政府采购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和采购计划执行。

(七)关于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问题的整改

22.关于党委班子领导力不够问题的整改

全面从严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出台《2021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点》。建立年度计划清单,严格落实各项制度要求。多次召开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开展政治忠诚度剖析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压紧压实各级责任,常态化开展勤政廉政半月谈。全面开展司法行政队伍教育整顿。扎实推进律师、公证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健全完善谈心谈话制度。加强党委会议事决策程序执行和年度工作规划,加强月度工作督查,半月工作督办。

23.关于议事决策程序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完善《太仓市司法局党委议事决策规则》对议事决策原则、内容、组织、执行、监督进行了明确规定。出台《太仓市司法局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决策规则》明确三重一大具体内容及范围、决策形式、决策程序、监督管理和责任追究。

(八)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

24.关于主体责任未压实问题的整改

向市纪委监委第二派驻纪检监察组专项汇报工作开展情况。签订《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修订《SUN绩效考核办法》将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纳入考核评价。

25.关于“‘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定出台《2021年太仓市司法局全面从严治党党委主体责任清单》细化责任、明确职责,以项目化推进一岗双责落实到位。

26.关于廉政风险点排查不够深入全面问题的整改

开展2021年廉政风险点排查,对权力事项进行梳理。排查范围从原来的副股职以上人员,扩大到全体人员,实现全覆盖。

27.关于警示教育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党风廉政建设暨清风行动部署会、市司法行政队伍教育整顿动员会、教育整顿推进会。开展教育整顿政治轮训。制定《市司法局党委关于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

(九)关于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28.关于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不够问题的整改

确定基层党建工作目标,聚焦率先实现五治融合的现代化司法行政机关和干部队伍,提升党建先锋·勤廉双辉品牌。市律师行业党委召开落实市委第十一轮巡察问题整改落实工作部署会。制定出台全年党建工作计划,细化工作方案。建立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制度。完善局党委领导班子政治指导员挂钩制度。调整律师行业党费收缴方案。

29.关于民主生活会质量不够高问题的整改

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召开民主生活会,制定会议方案、开展专题学习、征求意见建议、开展谈心谈话,在巡察反馈问题认领,个人自查和意见征求基础上,撰写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及班子成员个人发言提纲。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按要求做好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汇报,落实整改措施,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整改情况。严格按照制度要求报告个人重大事项。

30.关于“‘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开展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三会一课制度执行情况作为年度党员管理、民主评议和评优评议的重要内容。政治指导员参加挂钩党支部党日活动、组织生活会。每月召开局机关党支部支委会。严格落实“5+X”主题党日、三会一课制度、请销假制度。认真开展支部书记上党课,健全支部、党小组活动。认真开展组织生活会。强化对律师党支部工作的日常监管。

31.关于党员发展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严格党员发展流程。组织各支部对已发展党员档案进行查缺补漏。对新发展党员进行分档管理。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加强党员组织关系清理和转移工作。强化律师行业党建管理。

(十)关于选人用人不够科学规范问题的整改

32.关于干部队伍建设统筹谋划不够问题的整改

完善中层干部梯队建设和干部培养选拔机制,积极调整干部队伍结构,执行中层退线制度。加强重点岗位轮岗,提高中层干部中优秀年轻干部的比重。建立全市法治督察专员库,共收录法治督察专员124人,整合充实我市法治力量。

33.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严格落实党管干部政策,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按照人岗相适度原则进行动议,按要求开展专项预审。做细做精民主推荐、考察程序。规范讨论任职流程,详实记录党委会讨论过程。实行任前公示制度。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市司法局党委在前期推进巡察整改的基础上,一如既往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首要政治责任和任务,认真、扎实、彻底地整改落实巡察反馈意见。

(一)持续强化主体责任。将巡察整改作为检验四个意识的试金石,检验两个责任落实的重要标尺,坚决防止过关思想,责任领导、责任部门,主动担责、自觉履责,以责任落实保障和推动整改落地。

(二)持续抓好巡察整改落实。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要求不改、力度不减,以钉钉子精神锲而不舍抓好后续整改。对已完成整改的,适时组织回头看,确保问题不回潮、不反弹,进一步提升整改成效。对尚在推进阶段的整改事项,坚持实事求是,严格按既定的时间节点倒排工期,做到不拖延、不敷衍,改彻底、改到位。

(三)持续加强制度机制建设。在全面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的基础上,将当下改长久立相结合,既要确保整改落地见效又要注重长效机制建设,把解决具体问题与破解瓶颈问题结合起来,从源头上拾遗补缺、堵塞漏洞。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53527299;邮政信箱:太仓市县府东街996号楼B0711室;电子邮箱:tcsfoffice@126.com

 

 

 

中共太仓市司法局党委

2021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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