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1. 首页
  2. 巡察公告
  3. 文章详情
巡察纪律公告(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0-09-11
文章来源:市委巡察办
浏览次数:1887次
0


2020911日起,太仓市委巡察组将对太仓市公安局党委进行为期三个月的巡察。为进一步落实打铁必须自身硬等要求,维护巡察工作纪律的严肃性,确保巡察工作客观公正、廉洁高效,现将巡察纪律公告如下,请贵单位予以积极配合,欢迎对巡察人员遵守纪律情况进行监督。如发现巡察人员有违反以下规定的,可向太仓市纪委市监委反映。电话:53890225,网络举报方式:太仓市纪委市监委官方网站太仓勤廉网首页信访举报栏目。

1.不准由被巡察单位和个人报销或补贴应该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2.不准接受被巡察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或违规获取报酬。

3.不准参加被巡察单位和个人安排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

4.不准利用巡察工作知悉的工作秘密和内部信息谋取利益。

5.不准利用巡察工作便利干预被巡察单位依法管理的资金、资产、资源的审批或分配使用。

6.不准向被巡察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

7.不准接受被巡察单位和个人的请托干预巡察工作。

8.不准向被巡察单位和个人提出任何与巡察工作无关的要求。

 

太仓市委巡察工作办公室

2020911


苏公网安备 32058502010300号

版权所有:中共太仓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苏ICP备10036601号

电话:0512-53512572 传真:0512-53540013 邮箱:tcjw511163.com 地址:中国江苏省太仓市县府东街99号 中共太仓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太仓市监察委员会

技术支持:苏州麦卡软件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