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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仓市纪委监委派驻组全面履行职责
发布时间:2020-11-10
文章来源:苏州日报
浏览次数:3365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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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问你对处理结果还有意见吗?”“没有,是我自己在平时的工作和生活中没能守住底线,触碰了司法红线。我一定会深刻吸取教训,严格要求自己。”说罢,当事人签收了处分决定书。这是太仓市纪委监委第十三派驻组近日对该市某部门一工作人员宣布处分决定时的一幕。

  今年年初,该派驻纪检监察组在对“套路贷”案件专项治理监督中发现,一名工作人员直接办理了同一当事人的多起诉讼案件,存在可能违反“随机分案为主、指定分案为辅”的相关规定。为此,该派驻组对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了跟进监督。

  “直接承办同一当事人的多起案件,除了违反工作要求,是否还存在其他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行为?”带着疑问,该派驻组组长陆晓清及时向太仓市纪委监委进行了汇报。经批准,派驻组按照《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要求,仔细排摸问题线索,着手开展调查。

  经调查发现,该工作人员在2016年至2018年期间,多次将同一当事人的诉讼案件直接分派给同一名法官办理,且多次向案件当事人借款并接受当事人安排的宴请、旅游等活动,涉嫌违反司法人员与当事人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今年9月,该工作人员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派驻监督是上级纪委对下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监督,必须坚持‘严’字当头,自觉把监督寓于被监督单位的日常工作,该打的板子要打下去,防止日常监督避人就事、避重就轻。”陆晓清说。

  今年以来,太仓市纪委监委各派驻组在日常监督中注重发挥近距离、全天候、常态化的特点和优势,不仅通过经常性的谈心谈话、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督促党员干部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还注重对被监督单位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业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全面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

  截至目前,太仓市纪委监委各派驻组在监督中,共发现并推动解决各类问题65项,运用“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10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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