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我们接到群众举报,反映天岗湖乡陈宋村某草场违规领取补助的问题。按规定程序报批后,我们前往县农业农村局核查,发现该草场确实领取过13万余元的秸杆综合利用补助款,相关申请、报批、审核等各种手续齐全,完全符合领取标准。
是反映不实还是另有蹊跷?我们随后到陈宋村实地了解情况。
“大爷,你们这边有草场吗?”
“有啊,就在那边。”
“你们的秸秆是不是卖给草场啊?”
“现在哪有几个卖秸秆的啊,我们离草场近点的还好,离远的,卖秸秆的钱都不够运费,不划算。”大爷一边和我们搭话,一边麻利地忙着农活。
“大爷,您知道建这种草场有没有补助啊?”
“听人说,这样的草场一年能补贴十几万呢,怎么补的我就不知道了。”
草场是真实存在的,看来再找审核材料的工作人员了解下相关信息、实地查看下草场的具体情况,信访问题是否属实基本就可以确定了。按照这个思路,我们找到了陈宋村的村干部。
“请问你们村的草场是怎么领取补助的?”
“什么补助?我不知道啊。”
……
从村委会主任到会计,走访过的村干部全不知道草场补助这回事,那么“草场补助”审核材料上盖着的村委会公章是怎么回事呢?
在审核材料上签字的村党支部书记说出了实情,草场负责人找他盖章时,因为都是乡里乡亲的,申报的钱又不用村里出,这位书记抹不开面子,啥也没问,就在材料上签字盖章了。
按照领取补贴的程序,我们又向在审核材料上签字的农业农村局相关人员了解情况。他们说,草场申报补贴的审核材料真实性由村(居)负责,他们看村委会盖了章,就默认草场规模符合申报标准,直接在材料上盖章通过。
经过进一步调查核实,领取补助款的草场远远没有达到领取补贴的标准,所有的申报数据均为虚报。
为进一步了解这一领域存在的问题,我们对天岗湖乡领取过补助的草场进行排查,发现该乡领取过13万余元补助款的两个草场,申报材料除法人、草场名称不一样外,其余如成立日期、规模等内容完全相同,纯属互相抄袭、完整复制。可是在审核材料上签字盖章的人员,没有一个到实地查看过,没有一人能说清领取补助草场的真实情况,稀里糊涂就把补助款发了。
后经查证,这两个草场申报材料内容均与事实不符,由于涉嫌诈骗,我们将线索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因审核把关不严、履职不力,2020年9月,天岗湖乡陈宋村党支部书记、泗洪县农业农村局能源办主任等5人均受到相应党纪政务处分。(作者:陆慧 单位:江苏省泗洪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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